← 返回首页

2026年116照顾者签证能带伴侣吗?关系证明要点

可以带。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arer visa(Subclass 116,116 照顾者签证)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你在递交时可以把属于「家庭成员单位」(member of the family unit)的人一并写进申请,配偶与事实伴侣都在其中;随行的家庭成员必须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伴侣关系本身则要用结婚证书,或者递交前至少 12 个月的事实同居证据来证明。下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材料取舍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口径或持牌移民代理的意见为准。

伴侣要不要和主申请人一起递交?

要。官方页面的表述是「在你递交申请时」把家庭成员写进同一份申请,《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中 116.311、116.312 等条款也要求副申请人与主申请人组成合并申请、且担保覆盖到副申请人;这些条款是否适用、如何适用,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116 签证只能纸质递交,主表是 Form 47OF(Application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 by other family members),并且规定申请人在递交时和签证决定作出时都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这意味着随行的伴侣同样要在境外等到决定。

实务上的含义很直接:伴侣不是在拿到签证后再想办法补进去的人,而是在第一次递交时就要决定要不要列上、材料有没有备齐。

已婚的话,除了结婚证书还要交什么?

官方页面对伴侣材料的基本要求有三类:身份证明文件、品格文件,以及「如有」,关于以往关系的文件。

结婚的一方用「现时有效的结婚证书」(current marriage certificate)证明关系即可。此外,若伴侣改过名字,身份材料还需包括改名证明,例如结婚或离婚证书、澳大利亚出生死亡婚姻登记处或相关海外机构出具的改名文件等。

被列入申请的每个人都要交 4 张近 6 个月内拍摄的 45mm × 35mm 护照照片——伴侣也不能漏。

没结婚时,12 个月事实同居要怎么证明?

没有结婚证书,就要证明在递交申请之前已与伴侣维持事实伴侣(de facto)关系至少 12 个月。官方页面举的例子包括:

注意官方用词是「could include」,也就是举例而非固定清单,四选一的做法没有依据。至于「什么才算法律意义上的事实伴侣」,由移民法第 5CB 条、《1994年移民条例》1.09A 等条款界定(配偶定义见第 5F 条、条例 1.15A),这些条款的现行有效版本与实际适用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同居不到 12 个月,还有办法吗?

官方页面只写到「除非属于有限例外情形」(except in limited circumstances),并没有在该页面列举哪些情形算例外、也没有说明如何申请按例外处理。可以确认的事实只有两点:12 个月是页面给出的默认门槛,以及页面承认存在有限的例外。

假设某申请人与伴侣因为租房合同限制,实际只共同居住了 9 个月,其余时间各自保留住处——页面并未说明这种情况是否落在例外范围内。这类个案通常要在材料全部提交后由审理环节判断,我们能依据的公开文字到此为止。

因此,这类情况不宜按自己的理解推定结果,应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作为判断准绳。

伴侣要另外过哪些硬门槛?

伴侣作为随行家庭成员,要单独满足几项要求:

《1994年移民条例》层面对应的公共利益标准包括 PIC 4001–4004(品行)、PIC 4005(健康)、PIC 4019(满 18 岁者的未偿医疗债务)、PIC 4020/4021(材料真实性)等,其现行有效状态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以前的婚姻或关系要不要交代?

要「视情况」(if applicable)交代。官方页面在伴侣材料里单列了「关于以往关系的文件」,也就是说,只要相关,前一段婚姻或关系的材料属于随行伴侣应提交的范围,而不是可以忽略的项目。

递交之后情况发生变化也要主动说明:官方要求通知的事项包括婚姻或事实伴侣状态的变化、子女出生、联系方式或护照变更等;申请表上答错了则用 Form 1023(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更正。

等待期间分手了怎么办?

这一步很多人都低估了风险。其他家庭类签证的需求量大于每年可用的名额,116 签证存在封顶和排队(capping and queueing),官方页面提示审理时间可能很长,具体以官方审理时间指引工具为准。

关系维持的时间越长,「递交后发生变化」的概率就越需要提前想清楚。官方在变更情况的说明中列明了 marital or de facto status 的变化必须申报,并设了家庭暴力条款页面;而《1994年移民条例》116.321(3)(4) 等条款的处理是,若主申请人与配偶或事实伴侣的关系因家庭暴力终止,该前配偶或前伴侣仍可能作为副申请人继续申请——这一条款的现行文本与适用条件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带上伴侣会让费用多出哪些部分?

官方页面的费用部分说明:每名随你一起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额外收费,此外还可能产生体检、无犯罪记录证明、生物识别信息等按人计的费用。签证费分两期交纳,第一期在递交时付,第二期在收到通知后付。

有一点尤其要留意:官方写明,只有在出示缴纳会造成申请人本人或被照顾者严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能考虑把第二期费用减至零;与你一同申请的任何人都不适用这项减免。官方费用估算工具(Visa Pricing Estimator)不计算第二期费用和其他杂费,具体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常见问题

116 照顾者签证可以带伴侣一起申请吗?

可以。官方页面说明,递交时可把属于家庭成员单位的成员(含配偶与事实伴侣)写进同一份申请;随行家庭成员必须满足健康和品格要求,其中品格要求适用于一同申请且年满 16 周岁的成员。

事实伴侣关系的 12 个月是怎么算的?

官方页面要求的是「在递交申请之前已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即以递交日为基准向前回溯。该页面没有进一步说明起算点(例如从同居开始还是关系确立开始),个案判断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口径为准。

只有联名账户、没有租约,能算关系证明吗?

官方页面对事实伴侣的证明材料用的是举例方式,包括联名银行账单、联名缴费账单、联名租约或房贷、以及显示同住地址的文件,并未规定必须凑齐几项或某一项不可或缺。材料是否充分由审理环节综合判断。

同居不满 12 个月一定会被拒吗?

不能这样断言。官方页面确实写着 12 个月的要求,但同时写明「除非属于有限例外情形」,并没有在该页面列出例外的具体内容或申请方式。因此对个案的判断,只能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伴侣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提前办好?

不需要提前安排。官方在材料清单中明确要求:不要在我们向你索取之前就去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补充时官方会另行通知。

递交后离婚或分手,伴侣还能拿到签证吗?

要看关系终止的原因和后续处理。官方要求申报婚姻或事实伴侣状态的变化;若关系因家庭暴力终止,《1994年移民条例》存在允许该前配偶或前事实伴侣继续作为副申请人的条款,其现行文本与条件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伴侣的费用可以跟着主申请人一起减免吗?

不可以。官方页面写明,第二期签证费只有在出示会造成主申请人本人或被照顾者严重经济困难时才考虑减至零,与你一同申请的任何人都不适用这项减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