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66保护签证里,配偶与受抚养子女怎么认定?

更新于 2026-10-08 · 一般性信息,不构成移民建议 · Arrivau 团队运营

在 Protection visa (Subclass 866)(866 保护签证)里,配偶或同居伴侣(de facto partner)、以及受抚养子女或继子女(dependent child or step-child),可以和主申请人放进同一份 866 申请里;但"受抚养"要看三条线:未满 18 岁、因身体或精神功能丧失而无法工作、或在经济、心理、身体方面完全或主要依赖父母或继父母。已经结婚、已订婚或处于同居关系中的子女,无论几岁都不算受抚养子女。以上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Protection visa (Subclass 866)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建议,具体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或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866 里"同一家庭成员"这条线是怎么划的?

官方页面用的单位是"同一家庭成员"(members of the same family unit)。同一家庭成员可以和你在同一份申请上一起递交,但必须同时满足两点:递交申请时人在澳大利亚,且本人也符合该签证的资格。

家庭成员的范围是:

  • 家庭户主的配偶或同居伴侣;
  • 家庭户主的受抚养子女或继子女;
  • 家庭户主伴侣的受抚养子女或继子女;
  • 家庭户主的其他受抚养亲属。

这里的"家庭户主"(family head)可以是你自己,也可以是你的家庭里另一个没有申请该签证的人。这个设定对重组家庭很关键:户主伴侣带来的孩子,也能进入同一份申请。

配偶或同居伴侣这一步,卡在哪里?

官方页面把伴侣写成两类:配偶(spouse)与同居伴侣(de facto partner),两者在 866 的家庭成员认定里并列,没有厚此薄彼。页面本身并未展开同居关系的具体判定要素,因此这一部分要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不宜凭经验推断。

需要留意的是"伴侣"这个身份在两处起作用:一是你自己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属于同一家庭成员;二是你的子女如果自己已有配偶、已订婚或处于同居关系,他会因此被排除在受抚养子女之外。同一个词,一边是加入,一边是排除。

受抚养子女:年龄不是唯一门槛

一个子女或继子女,未满 18 岁即属受抚养子女,这是最直接的通道。

年满 18 岁仍可能被认定为受抚养子女,但必须满足以下两项之一:

  • 因身体或精神功能丧失(loss of bodily or mental functions)而无法工作;
  • 在经济、心理或身体方面,完全或主要依赖(wholly or substantially reliant)其父母或继父母的支持。

假设某申请人的 22 岁子女因疾病无法工作,日常开支、住所与照料都来自父母,那么他可以同时对应上面两条;但这条路的判断点在于"无法工作"和"依赖程度"本身,而不是年龄或是否同住。

反过来,官方页面明确排除了一种情况:任何年龄的子女或继子女,只要目前已婚、已订婚或处于同居关系,都不被视为受抚养子女。

继子女、以及伴侣带来的子女算不算?

算,但要过两道关。官方页面把"家庭户主的受抚养子女或继子女"和"家庭户主伴侣的受抚养子女或继子女"分开列出,说明继子女与伴侣的子女本身就在范围内;但他们仍需单独满足"受抚养子女"的定义。

也就是说,家庭关系只解决"是不是这个家的孩子",依赖标准才解决"能不能进这份申请"。重组家庭里常见的情况是:继子女关系清晰,但因为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来源,最后不得不单独申请签证。

"依赖"到底在比什么?

官方页面的用词是"完全或主要依赖"(wholly or substantially reliant),并且把支持分成三类:经济(financial)、心理(psychological)、身体(physical)。这是一个结构化的判断,不是说"靠家里养"一句话就能覆盖。

作为对照,同一页面对"其他受抚养亲属"要求同时满足三项:没有配偶或同居伴侣、通常与家庭户主同住,并在经济、心理或身体方面完全或主要依赖家庭户主。这说明依赖在移民语境里是一组可拆开核对的条件,而不是单一印象。对子女而言,核对的核心是经济、心理、身体支持中的哪一类、以及依赖是"完全"还是"主要"。

关系与依赖,材料应该怎么组织?

官方这一页给出的是认定标准,而不是一份固定材料清单。比较稳妥的做法是让材料逐条对应标准本身:先证明关系(婚姻、同居、亲子或继子女关系),再证明年龄,再证明依赖落在哪一类支持上,最后证明不存在排除情形(如已婚、订婚或已有同居伴侣)。

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文件、以什么形式提交,以 ImmiAccount 中列出的要求和官方最新公布为准。若材料不支持某一条标准,通常比补一份解释更难补救。

谁不能放进同一份 866 申请?

主要有四类:

  • 递交申请时不在澳大利亚的人——页面要求同一家庭成员在递交时必须在澳;
  • 本人不符合该签证资格的人;
  • 成年、且既不满足"无法工作"也不满足"完全或主要依赖"的子女——这类子女必须自己申请签证;
  • 已婚、已订婚或处于同居关系中的子女,任何年龄都不算受抚养子女。

同一家庭成员还必须满足健康(health)、品格(character)与安全(security)要求。

递交之后才出生的孩子怎么办?

如果孩子在递交申请之后、作出决定之前出生,该孩子被视为已包含在这份申请中。你需要尽快告知:填写 Form 1022 Notification of change of circumstances,提供出生证明原件的清晰彩色复印件,并通过 ImmiAccount 提交,或邮寄到你递交申请的地址(邮寄需提供经认证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如果孩子在澳大利亚出生,会自动获得其父母在出生时持有的同类签证。若出生时父母一方为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孩子可能出生即为澳大利亚公民。

常见问题

配偶和同居伴侣在 866 里的待遇一样吗?

官方页面把配偶(spouse)与同居伴侣(de facto partner)并列为家庭户主的同一家庭成员,未作区别对待。页面没有展开同居关系的具体认定要素,实际判断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子女满 18 岁就一定不能随 866 申请吗?

不一定。18 岁以上仍可被认定为受抚养子女,条件是因身体或精神功能丧失而无法工作,或在经济、心理、身体方面完全或主要依赖父母或继父母。若成年子女已独立生活,则需要自己申请签证。

继子女可以算受抚养子女吗?

可以,但须分别满足两项要求:一是属于家庭户主或其伴侣的子女或继子女,二是符合受抚养子女的定义。家庭户主伴侣带来的孩子同样在这一范围内。

子女只是订婚,还没结婚,还算受抚养吗?

不算。官方页面规定,任何年龄的子女或继子女,只要目前已婚、已订婚或处于同居关系,就不被视为受抚养子女。已订婚与已婚在这一点上后果相同。

"依赖"只看有没有给钱吗?

不是。官方标准把支持分为经济、心理、身体三类,并要求"完全或主要依赖"。判断时应说明依赖落在哪一类、程度如何,而不是只提供转账记录这一角度的说明。

递交 866 申请后孩子出生,还要另交一份申请吗?

不需要。孩子在递交后、决定前出生的,被视为已包含在原申请中。你需要用 Form 1022 通知情况变化,并提供出生证明的彩色复印件。

配偶或子女递交时不在澳大利亚,能一起递交吗?

不能。官方页面要求同一家庭成员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在澳大利亚,同时本人需符合该签证资格。不符合的人需要走各自的签证路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