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4 父母签证的伴侣关系证明(2026)
打算带伴侣一起申请 884 父母签证的,伴侣这一栏要交四样东西:身份文件、品格文件、关系证明(你们当前的结婚证书,或者能证明你在递交申请前已经维持事实伴侣(de facto)关系至少 12 个月的文件),以及关于其他关系的文件(如适用)。这是澳大利亚内政部「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884)」官方页面列出的伴侣材料清单,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仍然如此。以下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安排请以内政部最新公布的信息或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伴侣随行要交哪几类文件?
内政部把伴侣(partner)放在「和你一起申请的人」里统一收材料,落在官方页面的「第二步:收集材料」中。伴侣部分一共四项:
- 身份文件
- 品格文件
- 关系证明,例如你们当前的结婚证书,或证明申请前已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的文件
- 关于其他关系的文件,如适用
第四项容易被忽略。如果你们任一方此前有过其他婚姻或伴侣关系,官方要求一并说明;页面没有规定这份说明具体长什么样,因此按官方最新公布的指引准备更稳妥。
已婚和事实伴侣,两条证明路径有什么不同?
两条路是并列的,选一条走:要么出示当前的结婚证书,要么证明事实伴侣关系已满 12 个月。
两个时间点值得留意。结婚证书要能反映你申请时的婚姻状态,用的是「当前」这个词;事实伴侣的 12 个月,则是从递交申请那天往前推——不是等到签证批下来才算够。
哪些文件能算「12 个月事实伴侣」的证据?
官方页面给了四类:
- 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
- 两人共同名下的账单账户
- 联名租约或房贷文件
- 能显示你与伴侣住在同一地址的文件
这四类的共同点是「共同」:共同的钱、共同的账单、共同的住处。页面没有要求四类全交,也没有给出份数或时间跨度的下限。
假设某申请人和伴侣长期同住,但所有账户都只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联名账户」这一类用不上,可以把材料集中到联名租约,以及分别寄给两人、显示同一住址的机构信件或账单上——这属于官方列举的类别,不是额外加出来的要求。
除了关系证明,伴侣还要交身份和品格文件
身份文件方面,要提供当前护照上显示照片、个人资料、以及护照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日期的页面。有国民身份证的,一并提交。
改过名的,还要提供改名证明,可以是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澳大利亚出生死亡婚姻登记处(或相关海外机构)出具的改名文件,也可以是显示你曾用名的其他文件。
品格文件方面,内政部可能会要求提供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内的材料,但页面明确写明:在他们要求之前,不要自行安排无犯罪记录检查。
照片另有要求:申请中包括的每个人都要交 4 张近期照片,尺寸 45mm x 35mm,拍摄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彩色(不接受激光复印件),全脸正面,浅色纯色背景。
递交时,伴侣材料怎么一起交?
884 属于临时类贡献型父母签证,只能纸递交,步骤按下面顺序做:
- 填写 Form 47PA(父母移民澳大利亚申请表)。
- 让担保人填写 Form 40(移民澳大利亚担保表)。
- 让每位 18 岁及以上的家庭成员填写 Form 47A,官方页面说明即使他们不随行移民也要填。
- 所有表格用英文填写。
- 只寄认证副本,不要寄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除外。
- 递交时支付第一期费用。
- 把表格、全部材料和缴费凭证一起寄到表格上的地址。
递交时你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但不能处于入境查验(immigration clearance)状态。签证批准前还要支付第二期费用,内政部会在到期时发出账单,不付会导致申请被拒。
递交之后还能加伴侣吗?关系发生变化怎么办?
出决定之前,可能可以增加家庭成员,具体做法如下:
- 填写 Form 1436(递交后增加申请人)。
- 通过 ImmiAccount 或父母签证处理中心表格提交。
- 同时提交关系证明,以及这位家庭成员的护照复印件。
- 确认此人在你添加他的时候身在澳大利亚境内。
关系状态本身就是官方列出的「必须主动告知」事项之一,同列的还有电话号码、邮箱、地址、护照和家庭构成(包括新生儿)。表格上的答案填错了,用 Form 1023 更正;关系状态等变化,则按内政部的「情况变化」流程告知。
处理时长方面,官方页面把读者指向父母签证排队与签发日期页面,884 页面本身不列具体时间。
常见问题
伴侣必须和主申请人同时递交吗?
不一定。官方页面既在材料环节把伴侣作为「和你一起申请的人」来收材料,也在递交后环节说明可以用 Form 1436 增加家庭成员。两条路径都在页面上:申请时一起列,或出决定前追加。追加时该家庭成员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
事实伴侣关系不满 12 个月,有没有替代办法?
官方页面的表述是:需提供能证明申请前已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的文件。页面没有列出不足 12 个月时的替代材料或豁免路径。如果你们计划结婚,对应的是「当前结婚证书」这一项,走的是另一条证明路径。
伴侣需要提前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品格文件的一部分,内政部明确要求在他们提出要求之前不要自行安排。等收到通知再办,避免材料在时间上不符合要求。
没有联名账户就证明不了关系吗?
不是。联名银行账户只是官方列举的四类证据之一,另外三类是共同名下的账单账户、联名租约或房贷、以及显示同住地址的文件。你只要落在这些类别里即可,官方没有要求四类都交。
递交后结婚或分开,需要通知内政部吗?
需要。关系状态变化属于官方列出的必须告知事项之一。若因此导致表格上的答案不再正确,用 Form 1023(错误答案通知)更正;其他情况变化按内政部「情况变化」指引处理。
已经申请了别的父母签证,还能带伴侣申请 884 吗?
如果你已递交另一类父母签证申请且尚未出结果,官方要求你在申请 884 时撤回那个申请,撤回方式是填写 Form 47PA 的 Part B。另外,已经申请或持有 870 担保父母(临时)签证的人,不能申请 884。
伴侣材料不齐会有什么后果?
内政部在「提供准确信息」部分说明,未提供准确或完整信息会有相应后果,身份类要求尤其严格:无法证明身份会被拒签,并可能影响 10 年内再获签证,也可能影响申请中列出的家庭成员 10 年内获签。关系文件不足的具体后果,页面没有逐条列出,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