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家暴条款下还要证明关系真实吗?四类证据怎么收

更新于 2026-10-10 · 一般性信息,不构成移民建议 · Arrivau 团队运营

要证明。家暴条款不是绕过关系审查的通道: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 Partner visa applicants」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部门在处理配偶签证的家暴主张时,会先确认你与前担保人在关系结束之前存在真实且持续的关系,后才进入家暴主张的审理。内政部「Family violence evidence」页面用了同一套顺序:先认定关系真实,再评估家暴证据。本文只是对公开官方信息的一般性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仍以官方最新公布和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为什么关系真实仍然排在前面?

因为家暴条款解决的是另一个问题:关系因家暴而结束后,申请人还能不能留下来。它并不取消配偶签证本来的关系要求。

内政部「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页面列出的适用条件中,关系本身仍是核心:你需要已申请或持有合资格签证、经历过家暴、施暴者是你的前伴侣或配偶、家暴的全部或部分发生在你们的关系存续期间、并且你已经不再与此人保持关系。对配偶签证的申请人或持有人,还有一条更具体的限制——施暴者必须是该签证申请的前担保人。

这个顺序带来的实际后果是:关系这一关过不去,家暴证据就不会被审到。所以「我已经有家暴证据了,能不能跳过关系材料」这个想法要放弃,两条线都要准备。

哪些签证能走这条路?

内政部列出的配偶类路径包括:持有或已申请临时配偶签证(Temporary Partner, subclass 820);持有或已申请 provisional 配偶签证(Prospective Partner, subclass 309)且在递交申请后已入境澳大利亚;持有或曾经持有未婚夫妻签证(Prospective Marriage, subclass 300)。

300 签证持有人须在澳大利亚境内。若该签证已经失效,还须同时满足两项:当前不持有实质签证,并且已递交配偶签证(Partner, subclasses 820 and 801)申请。此外,依附于已提出家暴条款申请的配偶签证持有人的受抚养子女,若已申请受抚养子女签证(Dependent Child, subclass 445),也可能符合资格。

文件被前伴侣扣着,四类证据从哪里找?

关系证据这一块,内政部在配偶签证申请人页面上的说法很直白:会请你提供关系证据,并请你尽可能多提供信息。真正把人卡住的通常是家暴证据。下面四条线索的共同点是——它们都由第三方机构保存,不依赖前伴侣把文件交出来。

第一类:法院文件(司法证据)

司法证据是来自法院的文件,官方列出的选项有四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依《Family Law Act 1975》针对前伴侣或配偶作出的法院禁制令;依州或领地法律作出的法院命令;前伴侣或配偶因对你或你的受抚养人家暴罪名成立的定罪记录;法院记录的有罪认定记录。

临时命令(interim order)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达到司法证据的门槛;如果达不到,你可以先提交临时命令的副本,同时等待最终判决结果。最终命令一旦作出,必须提交。

第二类:医疗记录

医疗类证据包括医疗报告、医院报告、出院小结、信函和法定声明,且必须由以专业身份行事的人出具——官方点明医疗证据须来自医生、注册护士或助产士。内容上要能识别受害者身份,并说明与家暴可能相符的伤情或治疗情况。这类材料由医疗机构留档,前伴侣扣不走。

第三类:警方记录

警方类证据包括报案记录、袭击或家暴记录、风险评估、证人陈述、法定声明,以及在你之外的其他人向警方调查人员所作的证人陈述。内容上要识别受害者、识别施暴者或提供足以合理推断其身份的信息,并说明家暴事件经过。最后一项对「对方把共同材料都收走」的情形尤其有用:第三方证人的陈述本身独立于你手里的文件。

第四类:支援机构与专业人士的书面意见

官方在这一类下列出多个子类别:家暴支援服务机构、社工、心理学家、家庭顾问与家庭关系咨询师、儿童福利人员、教育专业人士。形式可以是报告、信函、风险评估或法定声明。多数子类别要求写明你曾提出家暴主张、出具人以专业意见说明你的陈述是否与曾遭受家暴相符,并识别施暴者或提供可合理推断其身份的信息。儿童福利人员的材料需说明对受抚养子女在家庭环境中安全的担忧;教育专业人士则需说明其观察到、与你的主张相符的情况并给出细节。

这些机构的记录同样保存在机构一侧,且由于要求识别施暴者,它们往往也能顺带印证你与前伴侣之间的关系,对关系证据这一关是有用的补充。

两份非司法证据怎么搭才不算重复?

非司法证据有两条路:一份在法院作出的共同承诺(joint undertaking made before the court),或者至少两份证据。走两份证据这条路时,还须一并完成联邦法定声明表格(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 form),官方另设 Form 1410i 说明如何填写。

关键限制是:每个证据类别只能交一份文件。官方给的例子是,医疗类别下不能既交护士出具的医院报告、又交医生出具的法定声明,因为二者属于同一类别。所以要凑齐两份,就得跨类别搭配,例如医疗加警方,或医疗加支援机构。此外你也可以提交其他证据,只要满足最低证据要求,决策者会在整体评估中一并考虑。

所有证据都须为书面形式、使用英文,并符合要求的格式和详细程度。

材料一时凑不齐,会不会被直接拒掉?

内政部在配偶签证申请人页面和家暴证据页面都写明:部门理解收集关系证据和家暴证据可能存在困难,也可能出现你无法控制的延迟,因此会在你需要时给予更多时间提交。这意味着缺口本身不是终点,但也不等于可以什么都不交——顺序仍然是先提交关系证据,再提交家暴证据。

如果你前伴侣持有的正是共同账单、共同租约这类材料,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先把不依赖对方配合的第三方记录整理出来,同时如实说明哪些材料拿不到、为什么拿不到。

部门不认可家暴主张时会发生什么?

如果部门未被说服,会将你转介给独立专家(independent expert)评估,并会告知你已转介。独立专家会联系你安排面谈,讨论你的家暴主张,并向部门给出他们认为你是否经历过家暴的意见。官方提示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且部门必须接受独立专家的意见。

若专家认定你未经历家暴,你会得到就该意见发表评论的机会。若认定你经历过家暴,部门仍可能要求补充材料,包括体检,或澳大利亚、海外的警方证明等品格文件。即便部门一开始就被说服,也可能提出同样的补充要求。

提交之前,先把账户和痕迹处理干净

第一步是告知部门关系已结束。若能登录 ImmiAccount,应使用「Update Details」标签下的 Notification of Relationship Cessation 表格。表格会问关系何时终止、是否经历家暴、是否与前担保人有子女;两项都适用时要同时勾选,因为只有勾选家暴选项,申请才会被自动移除。提交后,你的配偶签证申请与担保申请会从所有 ImmiAccount 中移除,包括前担保人或其移民代理的账户。

无法使用 ImmiAccount 时,可改用 Partner processing enquiry form。若由移民代理或法律从业者协助,他们可代为告知,并可选择不移除签证申请的显示,但担保申请始终会被自动移除。之后应新建一个 ImmiAccount,使用前担保人无法登录的邮箱,部门会联系你把申请转入新账户,并索取新的用户名和邮箱。

安全细节也要留意:内政部「Where to get help」页面提示,多数求助热线从固定电话、付费电话和大多数手机拨打是免费的,但电话号码仍会出现在你的账单上,能看到账单的人就会知道你打过电话;上网时建议使用隐私浏览模式,否则应清除浏览记录。该页面还按州和领地列出警方、受害者支援、法律援助与家暴热线,并明确这些支持与签证状态无关。若身份证明文件由本国政府签发而取用有困难,该页面指向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网站上的外国使领馆名单。

常见问题

家暴条款获批,是不是就不用交关系证明了?

不是。内政部明确先确认关系真实且持续,之后才评估家暴证据。关系证据和家暴证据是两道不同的审查,前者不成立,后者就不会被审到。

共同账单和联名账户都在前伴侣手里,还有什么能替代?

可以优先整理第三方机构保存的记录:法院文件、医疗记录、警方记录,以及家暴支援机构、社工、心理学家等出具的书面意见。这些材料通常要求识别施暴者身份,因此也能间接支撑关系这一段。

非司法证据到底要交几份?

要么一份法院作出的共同承诺,要么至少两份证据。选两份时,还须一并完成联邦法定声明表格,填写方式见官方 Form 1410i。

同一类能交两份吗?

不能。每个类别只能出一份文件,例如医疗类别下交了医院报告,就不能再交医生的法定声明。要凑两份就必须来自不同类别。

只有临时禁制令,够不够?

视情况而定。临时命令在某些情况下可达到司法证据门槛;若未达到,可先提交临时命令副本并等待最终结果,最终法院命令作出后必须补交。

前伴侣撤回担保,我的申请就结束了吗?

不一定。内政部在担保人页面说明,隐私法阻止部门向撤回担保者透露申请或申请人的任何信息;部门收到关系已结束的信息时必须告知签证申请人,并在作出决定前给予其回应的机会。仍可能存在批准永居配偶签证的理由。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