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副申请人遭主申请人家暴,签证还能保住吗
能,但不是自动保住,也不取决于你敢不敢报案。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家庭暴力条款)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内政部可以通过这套条款协助家暴受害者"regularise their visa status",也就是把签证身份重新安顿下来;前提是符合条款条件,并且走对你所属的那条路径。本文只作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仍以内政部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副申请人和配偶签证申请人,走的是两条不同的路吗?
就本文讨论的两类身份而言是两条路,判断标准不是"我有没有被虐待",而是"我的身份挂在哪一份申请上、施暴者在那份申请里是什么角色";此外官方页面另列有受抚养子女路径:若你是已主张家暴条款的配偶签证持有人的受抚养子女并已递交 Dependent Child (subclass 445) 签证申请,适用该路径。
如果你是以伴侣身份、作为配偶签证的申请人来到澳洲(例如已持有或已递交 Temporary Partner (subclass 820),已持有或已递交并在此后入境澳洲的 Provisional Partner (subclass 309),或持有 Prospective Marriage (subclass 300) 签证),你适用的是"配偶签证申请人"路径;其中 300 签证要求你身在澳洲,若该签证已失效,还须目前未持有实质签证并已递交 Partner (subclass 820/801) 签证申请。官方页面明确要求:在这条路径下,施暴者必须是该签证申请的前担保人(former sponsor)。
什么情况下才算"副申请人"路径?
只有当你是另一份永居申请的随行成员时,才用到副申请人路径。内政部官方页面对副申请人提出的条件是:你是该签证申请的 secondary applicant,且施暴者是这份申请的 primary applicant;此外,在该签证申请递交时你必须在澳洲境内,或在递交之后入境澳洲。
官方页面列出的副申请人适用签证包括技术类与商业类,如 Skilled – Independent (subclass 189)、Skilled – Nominated (subclass 190)、Permanent Residence (Skilled Regional) (subclass 191)、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subclass 186)、Regional Sponsored Migration Scheme (subclass 187)、Skilled – Regional (subclass 887)、Business Talent (subclass 132)、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subclass 888)、Global Talent (subclass 858)、National Innovation (subclass 858)、Pacific Engagement (subclass 192);家庭类包括 Parent (subclass 103)、Remaining Relative (subclass 115/835)、Carer (subclass 116/836)、Contributory Parent (subclass 143)、Aged Parent (subclass 804)、Contributory Parent (subclass 864)。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例外:对家庭类签证,家庭暴力条款不适用于澳洲担保人(Australian sponsor)实施的暴力。官方页面同时写明,即便如此也仍有其他帮助可用,你在澳洲拥有安全环境的权利,不因签证状态而改变。
先把两条路分开,再谈共同条件
两条路径的实体条件高度相似。无论走哪一条,内政部都要确认:至少部分暴力发生在你与对方仍处关系存续期间;施暴者就是那个"前伴侣/前配偶"(配偶签路径下为前担保人,副申请人路径下为主申请人);并且你已经不再与对方保持关系。
一个可以说明规则的假设情景:假设某申请人持 subclass 309 签证入境,担保人正是其配偶,婚后暴力发生。这名读者属于配偶签证申请人路径,而不是副申请人路径,因为 309 的申请人本身就是被担保的伴侣,而非随行家属。反过来,假设某申请人是 subclass 190 申请里的随行配偶,主申请人施暴,那么走的就是副申请人路径。
不敢报案、没有法院文件,家暴证据怎么过?
内政部官方页面把证据分成司法证据与非司法证据两类,并说明会先评估关系真实性,通过后才评估家暴证据;所有证据均须为英文书面材料,并符合内政部要求的格式与详细程度。
司法证据指法院文件,包括依《Family Law Act 1975》作出的禁制令、依州或领地法律作出的法院命令、施暴者因对你或你的受抚养人家暴被定罪的记录、或法庭记录其家暴罪名成立的记录。四类只需提供其中一种。某些情况下临时命令(interim order)也能达到门槛;若达不到,可先提交临时命令副本并等待最终判决,最终命令作出后必须补交。
非司法证据则是:一份在法院前作出的联合承诺书(joint undertaking);或者至少两份来自不同类别的证据。选择两份证据时,还必须填写 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 form(官方说明见 Form 1410i)。每个类别只能提交一份文件——例如医疗类别下不能同时交护士的医院报告与医生的法定声明。此外,上述各类非司法证据都必须由以专业身份行事的人出具,例如医疗证据须由医生、注册护士或助产士出具。
非司法证据的类别包括医疗、警方、儿童福利官、家暴支持服务机构、社工、心理学家、家庭顾问与家庭关系咨询师、教育专业人员。以警方证据为例,文件必须指明受害者、指明施暴者(或提供足以合理推断其身份的信息),并说明家暴事件。
提交主张要按什么顺序做?
副申请人路径(内政部官方页面列出):
- 找到官方寄给你的信件中的申请编号。
- 登录你的 ImmiAccount。
- 点击"New application"(新申请)。
- 填写"Notification of family violence – Secondary applicants"(副申请人家暴通知)表格。
若你正在使用已有的 ImmiAccount,官方页面提醒必须确认只有你本人能进入该账户;若没有账户,可新建账户,并使用前伴侣无法接触的邮箱。
配偶签证申请人路径的顺序不同:在 ImmiAccount 的"Update Details"标签中使用"Notification of Relationship Cessation"(关系终止通知)表格。提交后,你的配偶签证申请与担保申请会自动从所有 ImmiAccount 中移除,包括前担保人或移民代理的账户;但只有勾选了家暴选项,申请才会被自动移除。若家暴与"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两种情况都存在,表格上两项都要勾选。表格会询问你与前担保人的关系何时终止、你是否遭受家暴、以及是否有共同子女。
内政部会怎么评估?独立专家意见意味着什么?
两条路径的第三步相同:内政部要确认暴力(或部分暴力)发生在关系存续期间,且对方是施暴者。评估过程中可能要求补充材料;若认定你遭受家暴,仍可能要求你做体检,或提交品格材料,例如澳洲或海外的无犯罪证明。
如果内政部不认定家暴成立,会把你转介给独立专家(independent expert)评估。专家会联系你安排面谈,并就是否认为你遭受家暴给出意见。官方页面写明,这一过程可能耗时较长,且内政部必须接受独立专家的意见。若专家认为不存在家暴,你会获得就该意见作出回应的机会;若专家认为家暴成立,内政部可能再要求体检或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担保人先撤回担保,申请会立刻失效吗?
不一定。内政部《Information for Partner visa sponsors》(配偶签证担保人须知)页面写明:收到关系终止的信息后,内政部必须告知签证申请人,并在作出决定前给申请人回应的机会;页面还明确指出,"可能仍有理由"(there may still be grounds)向申请人批出永居配偶签证。担保人撤回担保后,隐私法禁止内政部向担保人透露该申请或申请人的任何细节,包括申请结果和申请人是否在澳洲。
常见问题
我是副申请人,暴力主要发生在分手之后,还算数吗?
官方页面的要求是"至少部分"家暴发生在你与主申请人关系存续期间,并不要求全部暴力都发生在关系内。发生在关系终止之后的暴力,若前面关系存续期间已有部分暴力,仍可能符合这一条件。
完全没有报警,也没有法院文件,可以主张吗?
可以。内政部接受非司法证据,允许以至少两份不同类别的证据组合来证明,例如一份家暴支持服务机构的报告加一份心理学家报告;选择两份证据时还需同时提交法定声明表格。
关系真实性没通过,家暴证据还会被看吗?
内政部官方页面写明评估顺序:先确认关系曾为真实且持续的关系,之后才评估家暴证据。因此关系证据是前置关卡,家暴材料通常在关系被认定真实后才进入评估。
对方还能在 ImmiAccount 里看到我的申请吗?
在配偶签证申请人路径下,提交关系终止通知并勾选家暴选项后,你的配偶签证申请与担保申请会自动从所有 ImmiAccount 中移除,包括前担保人和移民代理的账户。副申请人路径下,官方页面则提醒账户必须只有你本人能进入。
"副申请人"是不是就等于"配偶签证里的配偶"?
不是。副申请人指的是另一份签证申请中随行的家庭成员,官方列出的适用签证为技术类、商业类及家庭类永居签证。以伴侣身份作为配偶签证申请人来到澳洲的人,走的是配偶签证申请人路径,该路径要求施暴者为前担保人。
副申请人路径要求我在澳洲境内吗?
官方页面的条件是:签证申请递交时你在澳洲境内,或在递交之后入境澳洲。两条路径都以澳洲境内的身份安排为目标。
参考资料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家庭暴力条款)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Secondary applicants(副申请人家暴条款)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Partner visa applicants(配偶签证申请人家暴条款)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evidence(家暴证据要求)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Information for Partner visa sponsors(配偶签证担保人须知)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Where to get help(家暴求助渠道)